关于开展 “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张瑾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22:1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

“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党支部和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中建功立业,根据重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七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重大委【202028号)部署和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评选对象

评选先进党支部共3个(教工支部1个,本科生支部1个,研究生支部1个);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7名(支部等额推荐)。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学院所属教工及学生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及支委;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支部各项基本任务。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学校学院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主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保证组织生活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抓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注重自身建设,积极对标“七个有力”,团结带领支部党员为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带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具体实践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党支部推荐提名,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式进行,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做到逐级评选、组织决定。请各支部于620日(星期四)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评选申报表、相关事迹等纸质材料报学院党委。要求填写推荐表控制在一页以内。

电话:65102353  地点:资安学院109

附件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附件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三: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资安学院党委

                      2019610






附件一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照片

职务


职称


最高学历


所在支部



800字左右)

支部

推荐

意见





 支部书记:

 

党委

审核

意见






  (盖章)

 

备注

人员类型 *在职教工   *离退休教工

*本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附件二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照片

职务


职称


最高学历


所在支部



800字左右)

支部

推荐

意见





 支部书记:

 

党委

审核

意见






   (盖章)

 

备注

人员类型 *在职教工   *离退休教工

*本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附件三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党支部全称


支部书记


党员人数


正式党员数


800字左右可另附)

党委

审核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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