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本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本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四年制)或者前四学年(五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
4.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40%。
5.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将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符合“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附件1)条件的学生可进行奖励加分,但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设置奖励加分总分的上限值,该总分上限值不超过 0.4 分;分别设置各类别加分的累计上限值,累计上限值最大不超过 0.2 分。各类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 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设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该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学院牵头组织成立相关专业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正教授应占2/3以上)。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奖励加分学生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及公益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供有学校电子签章的电子成绩单(在微信端-校务行下载)以及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签署提交《参与推免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附件3)。
4.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所填写申请表内容进行资格初审,本科教务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同时向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提供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5.专家审核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和有名无实等情况。并进行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申请学生的公开答辩,专家审核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依据学业综合成绩(学生前三年所获得的GPA+奖励分值)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和各专业的推免指标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三天后上报校本科生院。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依据排序顺序替补。
7.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资源与安全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