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暨“土博士”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17:44 浏览次数:


资安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展现新时代优秀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研究生、本科生中评选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资安学生十杰”是资安学院每年评选的学生最高荣誉,入选学生的事迹将会在院内外宣传。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获得者同时获得“土博士”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与名额设置

“资安学生十杰”共设置五个单项:

科学研究类,4名,区分本、硕、博,分类评选;

精神文明类,2名,包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应征见义勇为等;

创新创业类,1名,包含各类创业项及实体创业;

文体美育类,1名,包含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与赛事;

学生干部类,2名,包含党支部干部、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社团干部等。

除科学研究类外,其他单项不区分学历阶段。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品学兼优,刻苦钻研,求知欲强,在读学历阶段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3.积极参与党团班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

4.一名学生只能获得一次“资安学生十杰”荣誉(不区分学历阶段,已获得的不再参评)。


三、单项要求

1.申请科学研究类,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一篇已刊发高水平论文,本人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校级铜奖及以上奖励;参加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且结项。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参考《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内容。

2.申请精神文明类,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精神文明相关校级及以上奖励,包括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个人事迹突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3.申请创新创业类,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参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校级铜奖及以上奖励;开办公司,取得较好业绩。

4.申请文体美育类,须在校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学院争得较大荣誉。

5.申请学生干部类,须作为负责人组织过学院及学校重要活动,并获得重庆大学“争先创优”、“五四表彰”、“七一表彰”等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成果范围

各项成果仅限所在学历阶段入学至提交申请时。


四、评选组织机构

1.成立“资安学生十杰”评审工作组,负责审定“资安学生十杰”评选工作方案,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根据申请情况调整、确定各单项名额分配。

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分管领导1人、教师代表4人、辅导员代表4人、学生代表3人共12人组成。

2.成立“资安学生十杰”师生评审团,负责审阅候选人申请材料、听取答辩,投票选拔“资安学生十杰”建议人选。

师生评审团由院领导3人,教师代表4人,教务代表2人,辅导员代表4人,班主任代表4人,博士生代表4人,硕士生代表8人、本科生代表6人共35人组成。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评审工作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根据申请情况调整、确定各单项名额分配。若某一单项申请人和计划名额比例不足1.5 : 1,或申请材料事迹不突出,评审工作组有权根据申请情况将名额调配至其他单项。

2.候选人答辩,师生评审团根据候选人材料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排名,提出“资安学生十杰”建议人选。

3.“资安学生十杰”建议人选公示,在学院网站将建议人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六、提交材料的要求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单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申请审批表;

2、附件2: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典型事迹;

3、附件3:第二十一届“资安学生十杰”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4、其他能证明个人成就的支撑材料。

以上4项都需提交电子版,其中14还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命名“第21届资安十杰-类别-姓名”,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1129日(星期一)上午10:00



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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