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学生,且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申报慈恩励学金者需综测排名前40%以内或前两学期学业成绩排名进步30%以上;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本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三、资助人数及标准
全校40人,5000 元/人。资安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
四、报送材料
1.《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件1份;
2.前两学期成绩单。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3月19日12:00前将报送材料交辅导员处。
(学校通知详见附件pdf。)